黃鶴樓文學
 
首頁 • 全本
玄幻 • 奇幻
武俠 • 仙俠
都市 • 言情
歷史 • 軍事
游戲 • 競技
科幻 • 靈異
搜索:
 
您當前所在位置:黃鶴樓文學>>宦海風流

虎膽縣令 第四十七章 肅清吏治


簡體手機版  繁體手機版
更新時間:2010-08-31  作者:天堂發言人
第四部虎膽縣令第四部虎膽縣令第四十七章肅清吏治

“官人”者,異鄉之人,“官人”年滿者三考;“吏人”則長子孫于其間。ZuiLu.NET“官人”視事,則左右前后皆“吏人”也,故“官人”為吏所欺,為吏所賣,亦其勢然。“吏人”自食而辦公事,且樂為之、爭為之者,利在焉故也。故“吏人”之無良心、無公心,亦勢使之然也。(《象山先生文集)

這段話說白了,就是吏員大多是當地豪富世族推選,世代盤踞地方衙門,早已里外勾結成一氣,形成地頭蛇之類的勢力。而“吏人”身份卑下、仕進無望,俸祿也不算優厚,何以還有這么多人爭著當吏呢就是看中這些位置是發利市的淵藪。因此別指望吏員會憑“良心”秉公辦事。而“官人”是外鄉之人,上任之初連語言交流尚是障礙,哪談得上熟悉民情,明察秋毫?好容易干到有點熟悉了,又得依官制調動,再派來的繼任者,一切又從頭開始循環。

所以再精明的官員,也無法完全擺脫吏員的欺瞞和干擾,倘若這官員本來就是如賈賀輩庸碌無能之輩,自然就更要成為吏員的俘虜而遭其隨意擺布。

更可懼的是,國家的領導階層皇帝和中樞大臣們,并沒有幾個人能夠意識到這些底層辦事人員,對整個國家結構的巨大侵害,他們如同數目不可計數的白蟻,日夜啃食著龐大帝國的基礎。

作為基層官員地丁晉。是少數幾個能清醒認識到這種胥吏危害嚴重性的人。他曾經利用地方官員每年僅有的幾次“上奏”機會,向皇帝和諸位相公上過幾個折子,都石沉大海。而他尚不知道的是,其中的一封“上書”,曾經引起過“同平章事”兵部尚書武元宗地關注。不過武元宗關注地只是丁晉奏折中關于文裕縣如何治理“河沙”的辦法。對于微不足道的“胥吏”出現一些貪贓舞弊之事,就連這位被世人稱贊“聰明多大略,清明謹慎、博學洽聞”的宰相公,都沒有引起絲毫的重視。

官小言微地丁晉,只能嘆息一聲。轉過身來將自己地份內事情做好。

丁晉對付“猾吏”地手段。可以用五個字概括:用、督、除、罰、獎!

“用”。即是選擇有能力、品德良好的胥吏任用。有能力就是辦公能力強;而品德良好,因主要取決于長官的主觀判斷,容易有失偏頗、出問題。丁晉干脆也將其選擇地辦法書面化、制度化,謂之:一要觀其行。二要明其心。觀其行,辨識賢良;明其心,辨識君子。并規定了“量化標準”:為其人打分的判斷者不能少于三人,這是防范個人眼光地局限性。總結來說,就是要聘用“能人、賢人”,并且制定一定的測驗標準。

“用”的意思,除了聘用外,還得會用。丁晉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發現,心無旁鶩專心于公務的衙門一般不會黑暗,要讓官吏們忙碌起來;有事可做,防止他們“有能力的心”閑置下來,從而思謀一些損公肥私、徇私舞弊之道。

尤其是對于那些剛進入“公門”的年輕小吏來說,他們對工作尚處于新鮮好奇、滿腔熱忱階段,思想比較單純,沒有學會和習慣享受權力帶來的種種好處,沒有培養出油滑、形式主義、明哲保身等官僚作風,此時,如果沒有相應的、讓他們能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他們便容易產生懈怠,很容易被那些奸猾老吏影響從而變質。

為此,丁晉將縣署公務再次細分,幾乎每一份特定的工作,都細分到了特定的吏員手上,并將這些工作制定了詳細到苛刻的辦公步驟,每一個胥吏,必須對自己所負責的專項工作負責。

這一過程中,因著制度的存在,使得政府工作較過去有些繁復,但尚在可允許范圍之內,更從根本上,限制了胥吏弄虛作假及其舞弊的可能,這已經是“督”字的范圍。

“督”,謂之督促、監督兩個意思。督促為分管長官(如分管某具體工作的司曹之類)要督促屬下眾胥吏,將分配到他們手上的工作,從頭到尾順利完成且不能出岔子,也就是“長官負責制”。而監督,則是丁晉在分管工作的官和吏之外,單獨設立一只“監察人馬”,這批人員的工作就是監督政府辦事人員,脫離生產,只事督察之責。丁晉為他們起名為“監事吏”。

“監事吏”有些類似朝廷中樞監控百官的御史,不過這大概是大周帝國第一次出現在地方政府的監察人員,丁晉算是開了歷史先河。而“監事吏”不固定人員,定期由縣署所有官吏輪換,這一點上更有著甚于“御史制度”的優勢。

“監事吏”是脫產工人,不用勞動就能得到薪水,但不是沒有具體要求,如果在擔任監察吏期間沒有發現枉法人員和行為,而過后又被調查出案件,或者任職期間被其他官、吏認為不公正、不合格,就可能面臨罰薪甚至開除的危險。

“除”字便是為這種不合格的人員準備的,林子大了什么鳥都飛進來,衙門里少說也有上百名辦事人員,領導們一個疏忽或者看走眼,就可能讓不學無術的人混入。魚目混珠的危害,除了浪費國家財力外,還可能引起其它問題,一塊爛肉壞了滿鍋湯的事情并不少見。

例如,文裕縣田曹曾有個姓馬的書吏,此人讀了很多年書,還曾上京趕考過,失敗幾次后,一氣之下,回家鄉做了政府的一名辦事員,工作態度倒是很認真,就是有個迂氣的毛病,也就是書呆子勁。

有一次。馬某因為一個工作上地問題鉆了牛角尖,半夜三更睡不著,然后去敲縣令丁晉的房門。丁晉以為出了什么大事,急急而出,馬書吏說:“我在想個問題。四月份里。農戶們又要忙種田,又要忙養蠶,太辛苦了。衙門里可以出一張告示,讓百姓四月種田,十月養蠶。大人你覺得如何?”丁晉又好氣又好笑。問他:“十月里哪來桑葉喂蠶呢?”馬某啞口無言。

這就叫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過后,丁晉覺得馬某這個外行不能適應田曹的工作,于是將他“除名”。不過憐惜他家境貧寒,又有老父母在堂。于是給他在唐家的糧店找了份記賬的工作。

馬書吏沒有能力,雖無過錯,也被“開除”;還有一些胥吏,雖能力出眾,但或者是怠于本職工作、或者是徇私舞弊、或者是玩忽職守,只要是犯有錯誤,便要被“罰”。好地制度,還必須有好地處罰條例作為輔助手段,否則制度再好,也是徒有其表,無人遵守。

“罰”之一項,可大可小,重者如收黑錢的那兩位捕快和“倉吏”李狗兒,除了“肉體處罰”,還要按照律法明正典刑;稍遜之者,即便夠不上坐班房,也是立即“除名”,毫不手軟;再輕者,比如上班遲到、下班早退、工作馬虎之類,也是要被處以“鞭笞”“仗治”之刑,這比照朝廷的律法,更要嚴酷一些,丁晉的“鐵縣令”外號,畢竟不是白叫的。

制定嚴格地制度,并使專人監督,除其無用無能者,罰其憊懶懈怠之輩,這“用、督、除、罰”四字雖能有效震懾群吏、驅其兢兢業業工作,但“御人之法”,如一味偏之以剛,雖然可行一時,但終究不是長久良策。

杜黃裳曾為丁晉講過這樣一個故事:說地是先帝念宗在世地時候,提拔以“嚴酷、明察”著稱的袁問為京兆尹,袁問在當時是出了名的清官能吏,更是個辦案能手。

有一次,一個人犯法,按律當受脊杖,這是一種非常冷酷地刑罰,很多犯人挺不過打完板子,便死在堂下,這個人很害怕,便事先去賄賂值堂書吏。這個贓吏受錢后關照犯人說“審訊后老爺一定會命我寫責狀(用刑前的文書),這時候你就大喊冤枉,我自會為你辯解。”果然,袁問升堂審過案由后,便要這贓吏寫責狀,犯人如吏所囑,分辯不已。那吏員大聲罵道:“快吃了脊杖便滾出去,別多嗦!”

袁問聽見了,馬上對這吏員地賣弄權勢產生厭惡之心,反過來將吏員責罰一通,那個犯人倒從輕發落了。在一向御下極嚴的袁問看來,這就叫“以抑吏勢”,但是卻不知已為吏所賣矣!

更悲慘的還在后來,袁問因過于清正,得罪了一名侍御史,御史將袁問一些捕風捉影的事情誣告給皇帝,念宗下令查明實情,結果下面的胥吏對這位領導多誹謗之言,袁問便被貶到涯州做官,病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袁問以“剛正不茍”對下屬胥吏,不僅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反而被奸猾小吏利用了他的性格,不知不覺中為他們謀取了利益,而最后還死在這些奸妄手中,讓人聽了可悲可嘆。

丁晉的境遇雖然和袁問大不同,和下屬的關系也沒有他那么糟糕,不過總歸是能從別人的經歷中,體會出一些對自己有益的東西,一味剛硬不行,一味柔弱更不可,剛柔相濟才是正道。

“獎”,便是此理,既罰過,就必須賞功,有功勞者必重賞,賞罰分明,人心自可歸向;且這些不入流品之胥吏,既入公門,注定從此將再無仕進可能,志向上沒有了追求,唯圖“利益”二字,這是人之常情,不能否認,也必須正視,只有正視這種心態,才能循循善誘,導入正途。

這也是為什么丁晉制定出新制度后,雖有瑕疵,但也無修改完善之心,水至清則無魚,給胥吏們留下來一些可鉆之無關緊要利益,對官、吏雙方都有好處。

上一章  |  宦海風流目錄  |  下一章
加入書架后可以自動記錄您當前的閱讀進度,方便下次繼續閱讀.
在搜索引擎輸入 "宦海風流 黃鶴樓" 就可以找到本書
其他用戶在看:
黃鶴樓文學 - 免費小說閱讀網 www.hhlwx.com
聯系我們: hhlwxco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