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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進了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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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04  作者:愛吃魚的胖子
后世的時候孫享福并沒有機會到越南去旅游,所以,在第一次踏上這片土地之后,心中還是有些好奇的,此時這里并沒有統一的王權,是由許多個部落掌控著這里的土地,海岸邊,許多的椰子樹,而沙灘上,一些只穿著單件衣物的交趾百姓,看到幸福號這樣的大船靠過來,還有些茫然。

由于天氣太過炎熱,這里的人們都是一副懶洋洋的樣子,孫享福讓馮盎派給自己的一個叫子酋的小伙子前去與這些交趾人溝通,也不知道那小子嘰里呱啦的跟那些交趾人說了些什么,便見他喜滋滋的回轉過來道,“孫大人,他們有糧食,只要大人肯給他們這種穿在身上涼涼的布匹,他們就換。”

子酋抖了抖自己褲襠上的一塊絲綢布道,這家伙,從孫享福見到他開始,就一直打著赤膊,沒事還喜歡遛鳥,孫享福看不過去了,就弄了件穿著涼爽的絲綢短褲給他,卻不想,才一上岸,他這塊兜襠布卻是被交趾人瞧上了。

“講好怎么換沒有?”孫享福問道。

“他們說,要是給他們每個人一塊這樣的布料,他們可以讓我們把船裝滿,不過需要我們自己去收割。”

也難怪子酋會笑呵呵的了,這碼沙灘上不過百把號人,一百多塊兜襠布換一船糧食,沒有比這跟劃算的買賣了,他們可不知道,這幸福號藏在水下的內部空間有多大,可是能裝一萬石呢!

“你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能夠帶我去他們這里長勢最好的田地里看一看的話,我會有更加好的東西給他們,要是他們能夠幫忙收割的話,我至少能給他們每人兩件這樣的衣服。”

不一會,子酋過去傳話,又跑了回來,點頭道,“他們同意了,不過路程有些遠,需要咱們先給他們布料,他們會用大象帶我們過去。”

“行,趙龍,把裁碎的兩匹絲綢給他們,另外,安排三十個人穿甲,帶兵器,跟我一起去,君買,你跟在我左右,嚴密保護我。”

很快,絲綢被子酋分發給了沙灘上的交趾人,而這些人的首領,一個叫巴木的黑臉黃牙漢子也喜滋滋的被帶到了孫享福面前。

“子酋,告訴他,如果我們這次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一定不會虧待他,這個小瓶子里的東西,就是見面禮。”

孫享福拿出一個帶著濃烈酒味的小瓷瓶,拔開了細細的瓶口上的一截軟木塞,招手示意巴木過來,然后,倒出了一些帶花香味的酒精,往巴木額頭和太陽穴兩側抹去,巴木頓時感覺頭腦一陣清涼,身體都輕了幾分。

見孫享福將木塞塞好之后,把瓶子遞給自己時,巴木如獲至寶,喜滋滋的彎腰拜謝,并且打了呼哨,頓時,便有大象長鳴的聲音從海灘后面的叢林里傳來。

花露水這個東西,便是孫享福在嶺南這些日子想出來對付蚊蟲的一種辦法,反正蒸餾酒被望江樓弄出來之后,酒精自然也弄出來不少,作為療傷儲備,幸福號上也帶了不少,不過李世民怕太浪費糧食,限制了望江樓釀酒的數量,所以,高度酒此刻還不能在大唐盛行。

不一會,沉重的腳步聲便響起,十幾頭大象依次從山林里走了出來。

“這,這就是你所說的大象?果然高大。”

席君買只是看到了大象的體型,就打消了之前想與之較力的想法,這么大的塊頭,怕不是有萬斤。

成年亞洲象體重差不多是五噸,也就是一萬斤左右,隨便一壓,也能把人壓死,而且大象對聲音很敏感,往往能與十幾公里以外的同類進行交流,在人們沒有大量狩獵大象的時代,象群的數量是非常龐大的,而且在交趾和南詔等地,視大象為圖騰瑞獸,比大唐的耕牛身份要高貴的多,所以,這里四處都可以見到大象。

“走的時候咱們帶幾頭小象回去養。”

孫享福并不像席君買和趙龍他們一樣害怕大象,因為他知道被馴化后的大象性情溫和,而且智商很高,僅次于幾種猩猩和寬嘴海豚,有差不多四五歲孩子的智力,在后世,動物園里經常有大象踢足球,算算術的表演可以看。看到巴木對花露水的喜愛之后,他覺得,用花露水換小象崽的買賣,應該可以做。

乘坐在藤條編織成的坐簍里,其實并不感覺到有多顛簸,在孫享福的要求下,巴木還砍了幾個椰子給他們當解渴的飲料,如果能有副遮陽眼鏡,這就完全和后世旅游度假一樣了。

如果說南美洲是上天的寵兒,那么交趾之地,就是亞洲的寵兒,巴木和幾個他屬下的人懶洋洋的坐在象牙上指引著道路,孫享福,則是從道路兩邊發現了許多這里的寶貝。

野生的白藥到處都是,一個人很難環抱的金絲楠,沉香木,這里也是成片成片的生長著,雖然此時這些木料還沒有后世那種跟黃金媲美的價格,但這些東西非常的具有收藏價值,居住在用沉香木打造的家具的房屋中,孫享福感覺自己能多活好多年,這些可都是財富啊!

“君買,我有感覺,我要做成這輩子最賺錢的買賣了。”

“呃,用兩批絲綢換一萬石糧食?”一直在前后打量象隊的席君買有些發愣道。

“不是。”

“那,用一瓶花露水換一頭大象?”

“也不是。”

“那究竟是什么?”

“用一匹絲綢,或者一瓶花露水換幾萬斤黃金。”孫享福得意的道。

“幾萬斤黃金?你怕不是在做夢吧!這地方的人窮的連穿衣服都穿不起,怎么會有那么多黃金,還別說,女人都露著胸脯,也挺好的。”

“粗鄙,沒見識,瞧見沒,那棵水缸粗的沉香木,放倒了至少有好幾噸,上萬斤,這東西,以后比黃金都貴的多。”

“木頭,比黃金還貴?你傻了還是我傻了?”

“跟你解釋不清楚,就剛才那棵沉香樹,沒有幾千上萬年的生長,是不可能長到這么大的······”

孫享福滔滔不絕的給席君買灌輸著沉香木的好處,說的席君買都有點想拔刀砍樹了。

“不急不急,等咱們搞定了糧種的事情,再想辦法弄這些樹,這里的東西在嶺南大多數地方都可以種植,以后咱們連土帶根多移植一些回去。”

土壤性質,雖然沒有專業儀器,但以孫享福的經驗,不難分辨出一個大概,良種稻這些東西都是要傳出去的,但這沉香,紫檀木之類的東西,卻是可以自己留下來傳給后世子孫的,到時候在嶺南挑一塊合適的地方,再種一片沉香林出來,世代傳下去,只要子孫不太敗家,一般都是會越傳越富。

很快,做著美麗幻想的孫享福便被巴木帶到了一處山坳地帶,這里地面潮濕,有山溪流過,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沒有規劃,參差不齊的像野草一樣長在這里,孫享福從大象上下來之后,開始觀察起稻葉和稻穗。

“穗長無芒,粒差也小,就是它了。只可惜窮兵黷武的漢武帝征服交趾之后沒有相對應的文治,要是經營好了南邊,漢民族的強大將對任何外族形成碾壓。”

在孫享福看來,這種稻子早在八百年前就應該在整個大漢王朝推行,可惜那個時候的漢武帝只知道打打打,沒有像李世民一樣的胸襟,融合所有少數民族,不然,那有后面那么多少數民族叛亂,甚至入主中原。要知道,漢武帝的基礎條件可比李世民好很多倍,他不僅有祖上留下來的豐富儲備,而且,那個時期大漢周邊的少數民族的人口加起來還不到漢人的一小半,是很容易分化融合的時期。

而李世民,從打天下開始,就走的是以弱勝強的路子,以強大的文化包容心,征服了一個又一個強大的敵人,最終,讓中華文明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孫享福重生在了這個璀璨的時代,就肯定要為這個時代添磚加瓦,占城稻在手,先種出能夠養活天下人的糧食,那么,距離統治天下就不遠了,這個天下,是指的天以下的所有地方。

“子酋,告訴他們,收割稻子,只要飽滿的麥穗,用咱們帶來的袋子裝起來,讓大象馱回碼頭去,咱們的人,到時候可以步行回去。”

隨著孫享福一聲令下,包括他帶來的侍衛也開始忙碌起來,成功引入這種水稻意義非凡,孫享福在來時的路上還說過,一旦這種糧食在嶺南種出了高產,他們這一行人的所作所為,可能會被記錄到史書里面,讓后世人稱贊。

即便是天氣很熱,但也抵擋不了大家收割的熱情,很快,裝滿麥穗的袋子被一個個架到了大象的背上,一頭大象馱著一兩千斤稻谷,就開始往碼頭走。

兩三萬斤稻谷足夠孫享福將自己開出來的五萬多畝水田全部種滿了,但孫享福并沒有停止收割的意思,嶺南適合種植占城稻的地方太多了,即便不像自己這樣精耕細作,拿回去撒,也能種出許多糧食來,于是,他又跟巴木談了雇傭他們的大象干活,以及購買他們的小象崽的事情,很順利,他只用了幾匹絲綢和幾瓶花露水就談妥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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