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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聯合孤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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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0-08-31  作者:天堂發言人
“生兒不用識文字,斗雞走馬勝讀書。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能令‘金距’期勝負,白羅繡衫隨軟輿。父死長安千里外,官差持道挽喪車。”

“金距”指的是用金屬片裹在雞的腳爪上,以增加“斗雞”時攻擊力的一種手段。這首童謠講的是賈家年僅十三歲的孩子,依靠斗雞的本領,過上了比讀書人考中科舉做了大官還要顯赫富貴的故事。

這里先不提是否真有一個傳奇般的賈家小兒,詩謠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引出當時流傳在北方且相當受大眾歡迎的一項競技活動—“斗雞”。

斗雞作為一種特殊的“娛樂”活動,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自漢代興起,到唐朝太平之期更加興盛,及至大周開國,已經成為最受歡迎和追捧的項目,上至親王貴戚,下至平常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無不以斗雞為一種時尚,樂此不疲的人們幾乎到了癡迷的程度。

汾州當地的斗雞活動非常浩大,每當舉行一場斗雞賽事,簡直如同過大節般熱鬧,而平遙縣的斗雞賽事一般集中在每年的中秋佳節附近,所以場面更為盛大。

丁晉赴任“主簿”之職,已經兩個月之久。這日,他安頓了楊守負責驛站工作,然后騎上馬趕往縣城西郊的斗雞比賽場,此行的目的倒不是為了湊熱鬧,而是專程尋找一個人。

這人便是“平遙縣丞”王謙,丁晉來到平遙縣署后,和這個人頗打過幾次交道,也曾試探地想與之結交,可惜王謙態度很是冷淡,碰了幾次壁后,厚臉皮的丁晉也不禁有些尷尬。

正面接觸既然行不通,那就迂回行事,丁晉絕對不是個善罷甘休的人,通過旁敲側擊,從縣署其他官吏的口中,王謙的種種作為和性格,漸漸在丁晉心中清晰起來。

王謙此人,才華能力是有的,這誰都不能否認,但同時,性格又是極為的倔強固執,更有個致命的缺陷:廉潔。

對于國家來說,最需要的就是官員的廉潔;而對于官員個人來說,“廉潔”可能是最不需要的品質。

王謙清廉,一心想當個“清官”,性子又是最看不慣貪污腐敗之事,這就把上司同僚全給得罪了:官場上不能只顧自己清廉,或者說你清廉可以但要懂得“圓滑”手腕,否則等于把別人撈肥的路子給斷了,怎么不引別人嫉恨?

在丁晉接觸過的平遙官吏中,沒有一個人說他的好話,但也正是因為他們的鄙視和不屑,才讓丁晉能真正了解這個冷冰冰的“農夫”本性。(王謙負責勸農工作,經常下田和“草民”一起干活,所以被人譏笑農夫。)

不善吹捧,不屑于逢迎,為人矜持、過于清高,雖然什么都懂,就是不愿意委曲求全,這些有悖于官場游戲規則的特點他全占了,這樣的人,就算是才高八斗,學歷深厚,也很難在仕途生存下去,此刻還能擔任一份職責,已經算是很大的造化了。

但,丁晉很敬佩這樣的人格,王謙的“高尚”不是做給別人看,而是真心實意地要為百姓做些實事;他的追求和別人不一樣,榮華富貴在他心中可能遠不如讓治下人民獲得豐裕的生活重要,這種“偉大”不是他用“嘴巴”說出來,而是腳踏實地干出來的!

當然,今日丁晉來尋王謙,肯定不是專程來歌頌他贊揚他的,在感覺對王謙的性格有了大致的把握后,他的目的很簡單—結交這個人,并聯合他打擊“行主簿事”李實。

不能怪丁晉急躁,他的耐心很好,但李實的忍耐功夫顯然遠不如他,在正式撕破臉后,李書吏采取“寧失敗一百次,也不放過一次”的原則,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機會不斷地詆毀誣陷丁晉。

比如,上次縣令李翱分派給丁晉一項任務,正好丁晉因為要在驛舍招待貴客,沒有出席縣政府會議,便讓簽押房行“公文”通知,李實于是從中作梗,故意拖延了公文發過去的時間。

等到丁晉接到“通知”時,李實已經“親自”完成了這項任務,并對縣令李翱假稱:接到任務后,丁晉拖延怠慢久久不可決,屬下擔心遲則恐延誤大事,所以親自辦理完成。言下之意便是指責丁晉辦事能力不行,此正是丁晉“見習考核”的關鍵時期,他這番用心實在險惡。

幸虧丁晉在古陶驛的管理上,實行的是現代意識的“流程監控”,什么人干了什么事,什么事發生在什么時間,什么公文在何時發來,什么公文在何時發出,不僅有專人負責,且保存著確切時間。

這樣,最后一調查,公文是在“辦公室”拖延了很久,才有縣署的人送來,責任在簽押房這一邊。結果,丁晉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反倒是李實不得不拋出兩個送公文的小吏來替自己頂罪,一頓大梆子下,小吏屁股開了花,其他知情人對李實的“自私”行為也分外不滿。

除了這次事件外,李實或誣陷或詆毀或故意拖后退的行為還有數次,不過可惜的是,這些小打小鬧的作為,根本沒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讓縣令李翱有些厭煩李實最近的“聒噪”。

但是,李實這個“蒼蠅”實在太討厭了,丁晉也不能給他更多的機會再“盡情表演”,畢竟,他身為主簿之尊,如果連一個書吏都解決不了,在有心人看來,便是軟弱的表現,失去了威信,以后自己還怎么進行工作?

所以,出于種種考慮,丁晉都覺得是時候打掉這個頑固的“敵人”了,而要掌握勝算,除了選擇合適的時機外,他還需要幾個“志同道合”的支持者。

第一個向丁晉投出橄欖枝的人大出他所料,此人便是平遙縣署“司戶曹”劉公才,不過兩人親熱地“交心”后,丁晉對他如此踴躍甚至比自己還要急切地欲除去李實的心理,也就大致了解了。

劉公才這個戶曹,顧名思義負責的是全縣的戶口工作,這原本是個大有油水的職權,可惜他的實權早被李實主持的“主簿廳”架空,對劉公才來說,即使除去李實,讓丁晉名副其實地掌握了主簿事務,也不會比現在的情況更壞,李實這個貪財且攬權的家伙,做得實在過分了。

官場上的“結交”,再沒有比擁有共同利益更親密的了,丁晉和劉公才的聯合,幾乎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搞定了司戶曹,接下來的另一位“同志”,丁晉便鎖定了縣丞王謙,這便是本章開頭,他前往斗雞場尋找王謙的緣由。

丁晉之所以選擇在這種場合,和王謙交談,也是有一番細致考慮的,在縣署肯定不方便,而要約了他在酒樓茶肆相談,依著對王謙性格的了解,丁晉相信十有八九自己要遭對方的閉門羹,除去這些地方,斗雞場便是最佳場所,王謙酷愛斗雞,在這里不僅可以和他裝成偶遇,且就算私下交談幾句,落在外人眼中,也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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