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昭低聲道:“楊老板,這個人做事的確不地道,但看在他背后那人的面子上,就不要計較了吧?你知道他背后的人是誰吧?”
楊飛淡淡的道:“我知道。李廠長,這事我管定了。”
李良昭微微苦笑,知道說不動楊飛,只得無奈的點點頭,由得楊飛去鬧騰,他也樂見其成。
蔣為似乎故意顯擺自己有后臺撐腰,也好在這幫老總面前露露臉,于是當著大家的面,拿起會議室的電話打了出去。
所有人都盯著他看。
電話接通的一瞬間,蔣為還得意而囂張的瞥了一眼楊飛,像是在挑釁。
楊飛臉色不變。
他存心要拿人開刀,才好推行接下來的幾項政策,而蔣為正好撞了上來。
做企業,如果沒有一點決斷能力,沒有一點殺伐手段,怎么管得著這么多人?
電話接通后,蔣為恭敬的喊了一聲對方,然后洋洋自得的將楊飛要開除他的事訴了一遍苦,把楊飛說得跋扈無比,簡直是在廠里無理取鬧。
不知道對方說了一句什么,蔣為忽然就石化了,啊啊啊的叫了幾聲,緊接著又嚷道:“怎么會這樣?你不能不管我啊!你要是不管我,那我就要丟掉工作了。我知道你工作繁忙,可是……喂,喂!”
對方已經掛斷了電話。
蔣為如墜冰窖,渾身一個激靈,像舉重隊員一樣,如擎千鈞的將話筒緩緩放下,目光呆滯,臉色紅紫得像豬肝似的。
李良昭等人也是驚疑不定,他們都知道蔣為的后臺是誰,平時對他的作為,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今天這是怎么了?
蔣為的靠山,也不管他的死活了?
楊飛的話,居然真的這么管用?
蔣為艱難的轉過身,臉色紅一陣白一陣的道:“楊飛,你厲害!你什么時候入股了我們的工廠?而且還是最大的股東了?”
楊飛淡淡的道:“我楊飛行事,用得著和你交待嗎?”
蔣為咽得半晌說不出話來。
他唯一倚仗的,就是楊飛只是品牌之主,并非工廠老板。
現在,他還能說什么?
回想之前的表現,他就像一個小丑一樣在表演,在楊飛面前跳來跳去!
而在楊飛眼里,他早就如螻蟻一般,不屑一顧了!
楊飛看都懶得看他一眼,緩緩說道:“李廠長,后勤工作很重要,一定要舉薦一個合適的人選。”
李良昭還在震驚之中,聞言才反應過來,恭聲說道:“是的,老板。”
不得不說,他這一聲老板,叫得比之前由衷多了。
李良昭等人也不知道,楊飛怎么就成了工廠的最大股東?
誠如楊飛所言,他做什么事,用得著和在座的諸位商量嗎?
蔣為站在這間熟悉的會議室里,感覺如芒在背,他走也不是,留下也不是,怔在當場。
楊飛可沒想這么輕易放過他,沉聲說道:“廠里有紀檢組吧?給我狠狠的查!后勤部門如有貪沒等事,一律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誰,必定嚴懲!經濟犯罪,也是一種刑事犯罪!貪的錢超過一定界限,可以起訴,將人送去牢房改造!”
蔣為如遭雷擊,渾身一哆嗦,差點沒嚇趴在地上。
李良昭等人,卻大感揚眉吐氣!
蔣為這只蛀蟲,終于倒下了,倒的這么干脆利索!
楊飛處理蔣為,就跟捏死一只臭蟲似的,并沒有多少得意,甚至有點惡心。
他揮了揮手:“接下來的會議,閑雜人等退出去吧!”
這話就是沖蔣為說的。
是的,現在的他,已經不屬于工廠一分子了。
他之前是不想來開會,現在他已經沒有資格來參與這個會議。
蔣為邁著沉重的步伐,失魂落魄的走出會議室。
會議室里頓時鴉雀無聲,所有人都正襟危坐。
楊飛殺雞儆猴之后,呵呵一笑:“各位,我們接著開會。”
眾人看他的眼神,都變得恭敬異常。
楊飛道:“今天的會議,主要有三個議題。我們首先討論人員精簡之事。人事也是企業的第一件大事,萬事以人為本,工作也是人在做。所以,這人事問題,首當其沖!我的意見是,公司接下來的一個月時間里,要精簡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人……”
此言一出,群情聳動。
其它人的反應,比李良昭初次聽聞時還要大!
如果沒有剛才的蔣為事件,估計當場就要炸鍋。
但有了開除蔣為在前,大家再聽到楊飛這話,就覺得不那么刺耳了。
楊飛緩緩說道:“我不是在和在諸位商量,而是在下達一項命令!那就是必須精簡五分之一的工人!相信大家也看到了,最近公司的業績和利潤都在下滑,臃腫的職工編制,低效的工作效率,既增加了成本,又拖累了公司的發展。”
有人小心的問道:“精簡這么多的人,請問主要是精簡哪些部門?哪些級別的職工?”
楊飛道:“不限部門,不限職級。”
大家再次神情凜然!
不限部門,不限職級?
也就是說,就連在座的廠領導們,也有可能被減掉!
這并非不可能。
楊飛剛才不是已經開除了一個蔣為嗎?
連有靠山的蔣為,也說開就給開了,其它的人,更不在話下了。
瞬間,人人自危。
而楊飛這個年輕人,在他們眼里,也變得更加高高在上,更加的高不可攀了。
當一個人,可以左右你的前途和錢途時,他的份量,會變得無與倫比。
現在,楊飛就成了這樣的存在。
李良昭輕咳一聲,問道:“老板,依據什么來裁員呢?”
楊飛道:“當然是依據勞動法!”
李良昭等人愣了愣,沒想到會聽到這樣的回復。
楊飛見他們不解,便道:“依據勞動法,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依法裁員!”
有人提出來:“一次裁員五分之一,是不是太多了?職工們一時之間很難接受。”
楊飛道:“所以,我們必須依法辦事。勞動法有規定,企業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他加重語氣說道:“而我們工廠的情況,是符合這一裁員規定的。法律有一條是這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就滿足裁員要求。我們今天商量出細則后,就公示于眾,一個月后裁員!”